天津高考填报志愿后能不能修改,天津高考志愿修改怎么修改
按照本市规定,高考成绩公布后,符合一定分数范围的考生,可于6月24日至6月28日中午12时,填报本科二批及以上批次院校志愿。为帮助考生和考生家长详尽了解志愿填报的有关规定,市高招办就有关事项进行解答,希望能够帮助考生和家长朋友们科学合理填报志愿。
填报志愿工作是如何安排的?
高考填报志愿实行“两次填报三次征询”的办法。6月24日至6月28日12时,符合一定分数范围的考生填报本科二批及以上院校志愿(26日12时前,考生填报提前本科批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批次、天津市“农村专项计划”批次院校志愿;28日12时前,考生填报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及部分本市独立学院院校专业志愿)。7月31日至8月2日12时,符合一定分数范围的考生填报本科三批和高职专科批次院校志愿(含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院校志愿)。
符合条件的未被录取考生,还可按照全市的统一安排,参加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征询志愿的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