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科征集志愿可以填9个院校。征集志愿包含A、B、C三所院校及院校服从志愿,每所院校均设3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即总共可以填报九个志愿。征集志愿是在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和院校追加的计划面向批次线上未录取的考生征集志愿。
专科征集志愿可以填9个院校。征集志愿包含A、B、C三所院校及院校服从志愿,每所院校均设3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即总共可以填报九个志愿。征集志愿是在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和院校追加的计划面向批次线上未录取的考生征集志愿。
征集志愿是指对于第一批至第四批第一志愿录不满额的院校,在每批次第一志愿录取完成后,由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的计划。
考生可根据缺额计划在当地招生办填报“征集志愿”,这样使得第一志愿录取时落选的考生有第二次重新填报志愿的机会.
征集志愿可以填三次;
一次数量:
第一批本科:可填报四个院校志愿
第二批本科:可填报六个院校志愿
高职(专科):可填报八个院校志愿
第一批本科征求志愿:可填报三个院校志愿
第二批本科征求志愿:可填报六个院校志愿
高职(专科)征求志愿:院校志愿数量不限
每个院校志愿中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征求志愿环节中,每个院校志愿可填3个专业志愿及是否愿意调剂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