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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费多少钱一年

更新:2023-09-18 17:52:00 高考升学网

一、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费多少钱一年

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费标准如下:会计专业5900元/年、财务管理专业5900元/年、市场营销专业5900元/年、会计信息管理专业5900元/年、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专业5900元/年、会展策划与管理专业5900元/年等,具体完整学费设置见下文。

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费多少钱一年

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费多少钱一年

二、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法律、法规之规定及自治区教育厅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院校名称: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院校代码:12570。

第四条 院校类型: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并在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业务主管单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第五条 院校地址及联络电话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达坂城区洛宾路8号 邮编:830039。

电话:0991-5945901、5942366、5942555。

网址:http://www.xjnyedu.com。

第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的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院设立由院长任主任,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为副主任的招生就业工作委员会,下设以主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办公室,全面负责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八条 符合生源地省级招委会规定的2020年高考报考条件的考生。

第九条 我院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慎重填报。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 

(一)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学院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报考普通类或单列类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排序;理工类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排序。报考双语类或民语言类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民族语文排序;理工类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民族语文排序。

(三)加分、降分按各省招生部门规定执行。

(四)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五)考生身体状况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六)我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根据各省招生部门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教学厅【2010】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 往届生的录取和应届生一视同仁。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 单独招生的录取按照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执行。

第五章 开学报到

第十五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将于秋季同高考录取的考生同一时间报到入校。请考生按录取通知书及入学须知的相关要求到校报到。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院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应当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十七条 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院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院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的,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十八条 在校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及自治区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家庭困难的学生还可申请高校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及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一等:3000元/年,二等:2000元/年,三等:1000元/年)。

第十九条 双语类考生不需预科一年,民语言类考生需另预科一年。

第六章 毕业待遇

第二十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

第二十一条 经参加相应考试及技能鉴定,可颁发计算机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

第二十二条 双语类及民语言类学生在校期间需参加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或普通话考试,获得三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三条 学院遵循属地原则,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和教育厅共同核定收费标准收费。

第二十四条 退费办法:按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有效,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时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委员会制定,由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三、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是2005年7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并报国家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具有独立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合格毕业生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大专毕业证书。 学院位于风景秀丽的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兰新铁路、312国道和吐-乌-大高等级公路穿越区境,这里环境优雅、交通便利、三面由天山环绕,雪峰峡谷、草原湿地、风景秀丽、气候宜人。学院基础设施配套完整,教学楼、办公楼、实验实训楼、图书馆、文化交流中心、学生公寓、学生食堂一应俱全;足球场、篮球场、田径场、健身场地设施完善;目前学院在校生5000余人,高职专业18个,教职工队伍170人,专职教师120人,其中中高级职称教师占20.3%。学院下设两系两部,坚持严谨治学,以德树人,教书育人,恪守“和谐、有序、诚信、务实”的校训,以培养高素质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创建和谐文明的人文校园为目标,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已初步形成一支结构较合理、经验丰富、具有创新精神的教学团队。多年来,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技能型专门人才,为自治区的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院建有钳工实训室、电工电子实训室、机电一体化实训室(车床、铣床、数控)、电机拖动实训室、液压传动实训室、PLC实训室、电厂热能动力装置实训室、会计实训室等实验实训室,涉及机械、热能动力、电力和会计等4个专业群。学院坚持“大学学历+职业技能培训+社会实践+健康体制”的人才培养模式,并积极实施“1+X”证书制度,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注重对学生的学习能力、就业能力、发展能力的培养,是有志青年理想的学习成长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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