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学费标准如下:文史类专业学费44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学费5000元/生·年或5700元/生·年,体育类专业学费5000元/生·年,医学类专业学费63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学费8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18000元/生·年。
第一章 总 则
01
为保证学校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遵照《郑州大学章程》,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02
学校名称为郑州大学(国标代码10459),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部省合建”高校。
学校法定住所地为河南省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现有四个校区:主校区(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南校区(郑州市大学北路75号)、北校区(郑州市文化路97号)和东校区(郑州市大学北路40号)。学校合作举办有郑州大学体育学院(郑州市银河街2号)。
03
凡具有郑州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颁发郑州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郑州大学体育学院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证书显示“在本校体育学院××专业学习”。
04
郑州大学体育学院的录取办法、招生信息、资助政策等由该学院负责发布,详情见其相关招生文件或招生网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05
学校成立由校长、主管副校长、纪委书记,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审议学校招生政策,对本科招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各类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06
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在本科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和完成本科招生工作。
07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08
学校按照上级部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依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自身发展实际,结合近年分省(区、市)、分专业计划编制与执行情况,统筹考虑生源结构、区域均衡、生源质量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学校分省(区、市)、分专业来源计划。
09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同分数考生的录取及生源质量调控。预留计划调配使用须经学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四章 录取规则
10
学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区、市),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计划,则将剩余计划撤回。
11
学校承认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和所增加分值的有关规定。
12
学校按照进档考生的实际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实际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相同时,江苏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专业,仍相同则按等级顺序安排专业,等级顺序为A+A+、A+A、AA、A+B+、A+B、AB+、AB;其他省(市、区)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专业。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普通批次,对于思想政治品德、体检合格且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进档后原则上不退档。
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13
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区、市),其录取原则如下:
(一)内蒙古
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录取。
(二)高考改革省份
按照高考改革省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江苏
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应分别达到:两门选测科目为1A1B及以上、必测科目为4C及以上、技术科目为合格及以上。录取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
14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按照郑州大学2020年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相关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15
专项计划、港澳台侨生等类别录取规则。
(一)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地方专项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二)高水平运动队、保送生按照郑州大学2020年相应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三)内地新疆高中班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录取。
(四)新疆南疆单列计划、哈密地区定向招生,要求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新疆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五)港澳台侨生按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办公室及学校相关招生简章的规定录取。
16
学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17
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学校原则上不予录取。
18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
第五章 其 他
19
学校按大类招生的专业,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将招生大类视作一个专业志愿填报即可。各招生大类具体分流专业见郑州大学招生网。
20
所有专业录取不限制外语语种,但考生入学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21
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收费管理的通知》(豫教财〔2007〕74号)文件,学校普通本科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文史类专业学费44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学费5000元/生·年或5700元/生·年(详见郑大招生网),体育类专业学费5000元/生·年,医学类专业学费63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学费8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18000元/生·年。
按照豫计收费〔2002〕324号、豫计收费〔2003〕272号、豫计收费〔2003〕2225号文件,学校住宿费收费标准分别为400元/生·年、600元/生·年、750元/生·年、800元/生·年、1000元/生·年、1100元/生·年(详见郑州大学财务处网站)。
22
学校制订有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为主体,勤工助学、社会捐助、学校奖助学金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济资助办法,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23
学校各专业分布在郑州市内的四个校区,分别为主校区、南校区、北校区、东校区。
24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设置在国际学院,分布在南校区、北校区。
第六章 附 则
25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政策相抵触,以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政策为准。
26
本章程解释权归郑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郑州大学(简称郑大,英文简称:ZZU)由河南省人民政府兴办,法定住所地为河南省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学校总占地面积5700余亩,现有四个校区:主校区(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南校区(郑州市大学北路75号)、北校区(郑州市文化路97号)和东校区(郑州市大学北路40号)。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普通本科生5.1万余人、各类在校研究生(含非全日制)1.9万余人,以及来自98个国家的留学生2500余人。
郑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部省合建”高校。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确立了综合性研究型的办学定位,提出了一流大学建设“三步走”发展战略,力争到本世纪中叶建成世界一流综合性研究型大学。
郑州大学医科教育源于1928年的国立第五中山大学,1952年河南医学院独立建院,开启了河南医学高等教育的先河;原郑州大学创建于1956年,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所综合性大学,1996年被列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郑州工业大学成立于1963年,是原化工部直属的重点院校。2000年7月,原郑州大学、郑州工业大学和河南医科大学三校合并组建新郑州大学。教育家、历史学家、哲学家嵇文甫教授,物理学家霍秉权教授,化学家侯德榜教授,耐火材料专家钟香崇院士,土木工程专家孙国梁教授,耳鼻咽喉科专家董民声教授,食管细胞学创始人沈琼教授,人体寄生虫学专家苏寿汦教授,南阳作家群代表人物二月河教授等一大批知名专家学者,都曾在此弘文励教。
高考志愿第二志愿怎
时间:2024-07-01 16:0:27高考志愿第二志愿怎
时间:2024-07-01 16:0:06高考志愿第二志愿怎么录取
时间:2024-07-01 15:0:34高考填志愿待录取一
时间:2024-07-01 15: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