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转专业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学校对转专业学生的要求差别比较大,作为学生,在填报志愿时不能持特别简单乐观的心态,以为校内转专业可以为自己兜底,本文高考升学网小编整理了闽南科技学院转专业的一些条件和要求,以下整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结合我校学分制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一条为保持教学的稳定性及学生学习的连续性,学生一般应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
第二条基本原则:
1.学生转专业工作应以符合各校区各专业现有办学条件和保证各专业正常教学秩序为前提。一年级转专业转出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当年该专业实际招生数的20%,休学创业复学、退役复学不受比例限制。
2.注重个性发展原则。开展学生转专业工作,目的是因材施教,尊重学生的志向、爱好,发挥学生的个性、专长,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公正性原则。负责学生转专业的相关人员,要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按照公布的考核方案进行考核。
4.程序正当性原则。学生转专业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按照流程进行,规范操作,严格把关。
第三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特长,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的。
2.入学后因身体疾病,不适合在原专业学习(需提供医院证明,且申请理由充分),但尚能在其它专业学习的。
3.休学创业或退役复学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4.入学后确有学习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第四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艺术类专业和非艺术类专业之间不得跨类别转专业;
3.招生时有特殊要求的学生和特殊录取类型学生(含专升本、单独招生等);
4.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的;
5.在校期间已经转过专业的;
6.应予退学或应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7.处于毕业学年的。
第五条时间安排:
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申请转专业手续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第15周至第17周集中办理。其余时间不予受理。
1.二级学院转专业方案发布时间:第14周;
2.转出学院接收申请材料截止时间:第15周;
3.转入学院接收申请材料截止时间:第16周;
4.转入学院汇总考核结果提交教务部截止时间:第17周。
第六条工作流程:
1.各二级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内容主要包括:可接受的专业转入计划名额、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时间等)经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纸质版盖章后报教务部备案,并发布在本学院各级网站。
2.转出学院:学生将书面申请书、转专业申请表及符合转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上交所在学院教学秘书。转出学院组织考核并由学院负责人审核批准,请学院严格按照转出名额批准转专业人数,并标注清楚转出候选人排序。第15周通知学生本人领取转专业申请材料,由学生本人将转专业申请材料交到转入学院。
3.转入学院:学生将经转出学院批准的转专业申请材料交到转入学院教学秘书,由转入学院组织考核并由学院负责人审核批准。第17周转入学院将转专业申请材料汇总报送教务部。
4.教务部汇总拟转入学院的考核结果,进行公示,报校长办公会议通过后,印发转专业正式文件。
第七条转专业后的学生学籍管理要求:
1.二年级以上(含)申请转专业者,可以申请转入下一年级的相关专业学习。
2.休学创业复学及退役复学的学生,可以申请同级转专业。
3.学生在转专业申请未获准前,应继续在原专业学习,遵守学习纪律,不得无故缺课。
4.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学号不变。
5.学生转专业前已修完的课程,如果等同或高于转入专业学分数和学习要求的课程,可以申请替代,不必重修。其余已修完的课程学分可以转为通识选修课的学分。
6.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应修满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后方能毕业。对教学计划已执行但学生未修读的课程应补修,手续按《闽南科技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第八条转专业学生的学费按《闽南科技学院学生缴费管理办法(暂行)》(闽科〔2019〕61号)的规定收取。
第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闽科教﹝2014﹞150号)废止,由教务部负责解释。
类别 | 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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