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教育局、泰州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即将来临,为让我市广大师生度过一个丰富多彩、健康活泼、愉快安全的假期,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基〔2015〕9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暑假放假时间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放假时间统一为:7月10日至8月31日。8月30日、31日报到。除高一新生军训外,任何学校均不得在暑假期间安排返校日或返校活动。
二、科学安排学生暑假生活
1.作业合理适度。暑假期间,指导学生使用“泰微课”自主学习平台查漏补缺。学生每天的书面作业量要与平时的要求基本相当,提倡布置适合孩子自主完成或在家长指点和简单帮助下能完成的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开学后,教师对学生的暑假作业要认真批改、反馈。
2.丰富暑期活动。各地各校要结合泰州市素质教育“5+2”工程,根据当地实际,充分利用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馆等场所,为学生提供更多就近就便、自主有益的实践探究活动项目。
3.加强家校合作。各地各校要及时将假期时间安排告知家长,提醒家长合理安排好学生的假期生活。同时要通过校信通、校园网等途径,向家长宣传、推介科学的教育观念和方法,避免在暑期让子女盲目参加各种补习班、兴趣班,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习负担,引导家长更加注重培养子女的良好习惯和健康情趣。
4.严格执行省“五严”规定。坚决制止违规补课行为,严禁学校将教室出租给校外培训机构或利用暑假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自习;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
三、高度重视暑假安全工作
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各地各校在学校放假前,要制定统一的学生假期安全注意事项,通过班会、师生大会和致家长书等形式,对师生、家长进行防止玩水溺水、交通旅游安全、食品安全、防火防电、防自然灾害等为重点的安全专题教育,做到每位学生、每位家长、每位教师对安全注意事项全知晓,切实提高广大师生识险、避险、自救、互救的意识和能力,切实增强家长的责任感和监护意识。同时,各学校要认真排查校园安全隐患,安排好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
四、做好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
按照市教育局有关规定,做好各学段招生工作。招生前,要将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等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测试、面试,不得要求学生提供各种学科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类考级证书,严禁将其作为入学条件和依据。不得组织学生分班考试,更不得以文化课成绩等各种名义分重点班、快慢班,不得办实验班、特长班。普通高中招生不得突破招生计划,不得降低录取分数线,不得擅自组织招生。
寒假放假时间为1月23日,开学上课时间为2月22日。各地各学校在编制行事历时要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时间进行安排。请各地速将本通知传达到辖区内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并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