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既是十八届中央纪委对三年多来工作的经验总结,也是我们党“管党治党不放松、正风肃纪不停步、反腐惩恶不手软”的庄严承诺,必须持之以恒坚持下去。
正风反腐的根本目的是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侵蚀干群关系,动摇党的执政之基,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突出表现在:有的不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破坏党的集中统一,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有的作风不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严重;有的大搞权钱交易、权权交易、权色交易,插手具体市场行为,啃食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有的“雁过拔毛”,挖空心思虚报冒领、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危害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有的执法不公,成为家族势力、黑恶势力的代言人,横行乡里、欺压百姓。这些行为背离了党的性质和宗旨,挥霍了人民群众的信任,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坚决惩治腐败,是我们党的鲜明态度和一贯主张。1926年8月中央发布的《关于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是党的历史上第一个反腐败专门文件,明确指出,“一个革命的党若是容留这些分子在内,必定会使他的党陷于腐化,不但不能执行革命的工作,且将为群众所厌弃”。90多年来,我们党始终坚持把反对腐败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严肃查处了一批腐败分子,从瑞金时期的谢步升,延安时期的肖玉璧,到建国初的刘青山、张子善,到改革开放后的胡长清、成克杰、王怀忠、郑筱萸,再到十八大以来的周永康、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通过坚决地反对腐败,纯洁了党的队伍,净化了政治生态,厚植了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为党中央把人民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工作的根本标准,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支持越来越高。国家统计局问卷调查显示,91.5%的群众对反腐败工作成效表示很满意或比较满意。中国社科院的调查显示,93.7%的领导干部、92.8%的普通干部、87.9%的企业人员、86.9%的城乡居民对反腐败表示有信心或比较有信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顺党心、合民意,有着广泛而坚实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重道远
腐败,古今中外,概莫能外。我国自有文字记载以来,第一个被处决的大贪官是春秋时晋国大夫羊舌鲋。随后的历朝历代都不乏巨腐大贪落马,比如唐玄宗时的杨国忠,“中外饷遗辐凑,积缣至三千万匹”;明世宗时的严嵩,“籍没之数,黄金三万余两,白金二百万余两,珍宝不可数计”;清高宗时的和珅,抄其家得白银八亿两,相当于清政府十五年收入,等等。贪官腐败引发民怨沸腾,大规模农民起义烽烟四起,唐代的黄巢起义、明代的李自成起义、清代的白莲教起义,等等。腐败动摇了封建统治基础,是导致王朝覆灭、人亡政息的重要原因之一。
天涯无净土。世界上无论大国小国、富国穷国、强国弱国,都存在腐败问题。从近现代史来看,19世纪中期,美国发生了臭名昭著的“拉克罗斯和密尔沃基铁路”贿赂丑闻,贿赂名单囊括了从州长到媒体记者;2012年,德国总统武尔夫因接受优惠利率贷款等问题引咎辞职;,以色列总理奥尔默特因受贿罪被判入狱6年;,意大利总理贝卢斯科尼被控向参议员行贿,被判入狱3年,等等。可见,腐败是全世界面临的共同性难题。
“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腐败是公权力的伴生物,任何公权力都面临被腐败侵蚀的风险。从本质上看,公共权力具有阶级性和阶段性,它随着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出现,也随着阶级和国家的消亡而消亡。作为公共权力衍生品的腐败,也必将随之产生而产生、消亡而消亡,但这将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腐败产生的复杂性、治理腐败的艰巨性、腐败消亡的长期性,决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
以顽强的毅力和不屈的韧劲把正风反腐引向深入
“执政党永远会面对与腐败的斗争。”我们党在长期执政过程中,面临的“四大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四种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严重削弱了党的执政能力;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复杂人际关系和利益关系,给党内政治生活带来不可低估的影响;党员领导干部在市场经济中要面对各种诱惑和“围猎”;西方国家也在加紧利用腐败问题,不断对我国进行诋毁和渗透。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党中央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决心没有变,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的目标没有变。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刚刚开了一个头,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首先,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的方针,既治标,又要治本。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不断深化改革、建好制度,扎紧笼子,用制度管全党、治全党;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党员干部严管厚爱。其次,必须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驾驭现实,用历史、哲学和文化的思考支撑信心。充分认识到历史上没有一个政党像中国共产党一样,靠不断的自我监督、自我净化,始终保持先进性、纯洁性;从哲学上认清我们党的性质决定了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私利和特权;从文化上认识到我们党有着丰厚的廉政文化基础,为以德治党提供了文化涵养。再次,必须“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保持坚强政治定力,把握好力度和节奏,有静气、不刮风、不搞运动,不大轰大嗡、搞一阵风,始终在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以“滴水穿石”的韧劲,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必须坚持推进,努力抓好。省民政厅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驻厅纪检组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全力推进全省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下面我讲两个问题。
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回顾
省民政厅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加强作风建设,厅党组和驻厅纪检组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对全厅党员干部积极开展廉政教育,加强对举报信件的核查和案件的查处工作,加大了对厅机关和直属单位落实两个责任监督检查的力度,有效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为全省民政事业的改革创新发展充分发挥保障作用。
(一)厅党组严格履行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强化从严治党,认真履行主体责任。通过召开全省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推进了责任落实。通过传达学习中央纪委通报和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重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推进了责任落实。通过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等党内法规,推进了责任落实。二是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分工,突出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印发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对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方案,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责任分工。省民政厅党组与厅机关各处室局和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书》,厅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签订了《廉政建设保证书》,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三是加强廉政教育,树立不敢腐、不想腐的思想理念。,厅党组书记、厅长蔡炳华和省监察厅副厅长张卓桥分别为厅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和直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上了一堂生动的廉政教育课,列举了典型腐败案例,引经据典,使大家受到了深刻教育;还邀请省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刘喜林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大家进行了专题辅导和解读,使全厅党员干部深刻认识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的重大意义;组织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开展准则、条例的学习交流和知识测试活动,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准则、条例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组织厅领导家属到省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增强做好“廉内助”的紧迫感和使命感,提高法纪意识,营造廉洁的家庭氛围;组织厅重点部门、重点岗位人员参加廉政教育培训班,强化廉政意识,认清权力是一把“双刃剑”,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精神,严格管理和加强监督检查。,厅党组及党组成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精神,通过“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带头加强作风建设,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监管和监督检查。一是加强对全省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管。按照自查、重点检查和整改完善的步骤,对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医疗救助资金、农村低保资金、农村五保供养资金、临时救助资金和幸福院建设资金进行了重点检查;对民政专项资金是否存在利用资金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清理、检查和纠正,对专项整治期间群众举报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惩治。二是加强对公用经费的管理。在严格执行省民政厅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管理办法和关于节约和控制“三公”等经费支出的意见,加强对公务用车的购置与运行、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经费和专项业务经费的管理以及注重日常工作勤俭节约的基础上,细化了《差旅费管理办法》,提出了详细要求,制定了出差审批单的管理规定。三是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解决“为官不为”问题。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积极开展“为官不为”的治理。通过学习焦裕禄、谷文昌等先进典型的事迹,形成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的浓厚氛围;严明组织纪律,制定了《机关作风纪律经常性监督检查制度》、《全省重点民政工作综合评估办法》等制度规定,切实解决人浮于事的问题;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坚决杜绝和纠正买官卖官、任人唯亲等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建立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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