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子女证明 | 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等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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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夫妻合照2张。 |
结婚证 | 原件+复印件。复印件2份,上面要写明“此件由本人提供”,夫妻双方签名,双方盖手印。 |
身份证 | 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2份,上面要写明“此件由本人提供”,夫妻双方签名,双方盖手印。 |
独生子女证明 | 其父母存档单位出具(无存档单位的人员由户籍地村居委会出具)的生育子女情况证明;父母为外省户籍的,由父母户籍所在地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生育子女情况证明。其父母原生育两个子女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其他子女死亡的有效证明;其他子女达到法定婚龄后死亡的,村居委会应出具其未生育或收养子女的证明。 |
父母户口本 | 独生子女其父母的户口薄(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
户口本 | 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复印件2份,上面要写明“此件由本人提供”,夫妻双方签名,双方盖手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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