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贵州二胎奖励最新政策规定暂未公布,以下是往年最新政策,仅供参考。
第十九条公民有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计划生育实践中承担共同责任。
第二十条夫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
(1)双方均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孩子;
(二)双方均为少数民族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三)双方均为归侨,或者在本省定居不满6年的港澳台居民,且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
(四)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另一方只有一个孩子的;
(五)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另一方有两个子女且丧偶的;
(六)婚后不孕不育,夫妻双方均年满30周岁并依法收养一个孩子的;
(七)第一胎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在医学上可以再生育的;
(八)乙级以上残疾军人,以及只有一个子女的五级以上残疾人;
(九)矿工连续井下工作五年以上并继续井下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十)农村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且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十一)男方定居女方家,女方无兄弟,只有一个孩子(只适用于女方的一个姐妹);
(十二)农村夫妻只有一个女孩的;
(十三)山区的乡镇,农村的妇女,只有一个女孩。
二胎产假173天。
二胎产假天数规定
法定产(休)假天数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158天产假;
2.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158天产假加上多生育的一个婴儿,可以享受173天的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