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北二胎奖励最新政策规定暂未公布,以下是往年最新政策,仅供参考。
1、延长产假及护理假:严格落实《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关于产假和护理假的规定,在此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将政策内二孩及以上产妇产假延长至6个月、配偶护理假延长至1个月,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总工会)
2.落实基本妇幼健康服务项目
①为符合条件准备再生育人群提供复通、取环等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所需资金按照《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予以保障。
②开展两孩生育服务指导帮扶活动。通过开办孕妇学校、开设再生育门诊和搭建“智慧计生”平台为孕产妇提供精准服务,向不孕不育等生育困难人员提供辅助生殖技术服务。对女方年满35周岁、确需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生育二孩的,所发生的费用按照比例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其中,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5〕81号)规定,另外给予累计不超过30000元的再生育补助金,所需费用由各县(市、区)在省人口福利基金账户的募集资金中列支。
③为全市35岁以上政策内二孩及以上怀孕妇女开展无创产前基因检测,所需资金列入各县(市、区)财政预算,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列入市财政预算。
④为全市政策内二孩及以上新生儿开展遗传性耳聋基因检测,所需资金列入各县(市、区)财政预算,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列入市财政预算。(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市残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降低二孩家庭生育成本
对在辖区内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政策内二孩及以上产妇,每位产妇可以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所需资金列入各县(市、区)财政预算,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列入市财政预算,补助标准和实施时间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加大教育保障支持力度。
政策内出生的第二个及以上孩子,在辖区内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可以减免一定金额的保教费,减免所需资金列入县(市、区)财政预算,市属幼儿园的列入市财政预算,减免金额和实施时间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在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时,优先向符合政策二孩及以上困难家庭学生倾斜,并落实最高补助标准。
武汉市内,对于符合政策的二孩,享受的生育保险所有待遇和一孩是一致: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98天),增加产假60天,同时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产假明细:
1、正常分娩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2、妊娠不满12周流产的,产假为30天;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引)产的,产假为45天;妊娠满28周以上引产的,产假为98天;
3、男职工享受15天护理假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