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音乐学院是一所培养音乐艺术专门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全国11所独立设置的音乐专业院校之一,也是西北地区唯一独立建制的高等音乐学府,隶属陕西省教育厅。
学校坐落于世界历史文化名城西安,东临巍巍大雁塔,西通丝路起点,北依长安古城南门,南接大兴善寺。学校创建于1949年10月,与共和国同龄。前身是贺龙元帅在晋绥边区创建的“西北军政大学音乐部”,是为适应解放大西北战略培养文艺干部应运而生。1950年改称“西北艺术学院”;1953年调整为“西北艺术专科学校”;1956年学校音乐、美术两系分别建校,音乐系改建为“西安音乐专科学校”;1957年学院整体搬迁至西安市南郊雁塔区长安中路现址;1960年正式定名为西安音乐学院,至改革开放前一度更名陕西艺术学院;1980年,伴随改革开放的春风,经国务院批准,学校恢复西安音乐学院建制。
学校艰苦创业,曲折前行,走过了漫长的风雨历程。在68年弦歌不辍、砥砺前行的发展历程中,学校秉承“明德教化、乐音至善”校训和“和而不同、卓尔不群”的办学理念,在主动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文化发展需求的同时,不断推进艺术教育事业全面发展。
学校占地总面积89547.1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8.90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工527人,全日制在校生4542人。目前,学校设有音乐教育学院、现代音乐学院、音乐学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系、管弦系、民乐系、声乐系、钢琴系、舞蹈系、视唱练耳教研室、基础部、艺术学理论研究室12个教学单位,另设有研究生部、现代教育技术与网络信息中心和附属中专、图书馆、陕西爱乐乐团等直属单位。还设有交响乐团、交响管乐团、民族管弦乐团、合唱团、西安鼓乐艺术团、秦筝艺术团等大学生艺术实践团体。“西北民族音乐研究中心”为陕西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学校现拥有艺术学理论和音乐与舞蹈学2个一级学科,均为省级优势学科,其中“音乐与舞蹈学”所辖“长安乐派研究”为省级特色学科。开设的10个本科专业中,有5个专业为省级一流专业建设项目。1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覆盖了学校全部57个专业方向。课程建设方面现有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0个省级精品课程。
专业代码 | 专业方向 | 合格分数线 |
130101 | 艺术史论 | 60分 |
130201 | 音乐表演 | 70分 |
130202 | 音乐学 | 60分 |
130202 | 音乐学(音乐教育) | 72分 |
130203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 | 60分 |
130203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指挥) | 60分 |
130203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电子音乐作曲) | 60分 |
130203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视唱练耳) | 60分 |
130204 | 舞蹈表演 | 60分 |
130206 | 舞蹈编导 | 60分 |
130308 | 录音艺术 | 60分 |
130509 | 艺术与科技(电子音乐制作) | 60分 |
130509 | 艺术与科技(钢琴演奏调修) | 60分 |
130509 | 艺术与科技(音乐数字媒体) | 60分 |
音乐表演、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基本乐科合格线55分。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艺术与科技专业,基本乐理成绩已按比例计入专业总分。 |
一、陕西省:艺术史论、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艺术与科技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文科304分,艺术理科276分。
二、外省:艺术史论、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艺术与科技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各省(区、市)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划定。各省(区、市)对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院校有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规定的按相应规定执行。
三、高考总分非750分的省份:我校按照陕西省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占高考文化课总分的比例折算该省(区、市)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四、综合分计算公式
1、艺术史论、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艺术与科技专业综合分=(考生文化课成绩÷所在省份文化满分×40)+(专业成绩÷100×60)
2、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专业综合分=(考生文化课成绩÷所在省份文化满分×20)+(专业成绩÷1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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