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局党支部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总体安排,以及行政党小组的要求。为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发挥表率作用,努力提高争先创优意识,本人在此作以下承诺:
一、认真履行党员领导干部职责,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和建设“平安渔业”为己任,团结带领全局同志认真履行法律赋予和市委农办、市农委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努力做到“五个带头”(即带头学习、带头实干、带头服务、带头遵纪、带头廉洁),在岗位职责上自觉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坚持廉洁勤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牢记“两个务必”,做到自重、自警、自律,秉公办事。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严格遵守党纪、法纪、政纪。
四、认真贯彻执行《党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自觉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
五、在工作中要保持脚踏实地、兢兢业业的做事精神,勤恳认真,严谨负责,关心同志。
六、努力提升个人素质,讲政治、学业务,从严要求自己,虚心向老同志学习、向优秀党员学习,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积极工作,报答组织的关怀。
承诺人:
20xx年x月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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