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由于 原因,自愿申请于 假期间 年 月 日至 月 日留校住宿,留校住宿期间做到以下几点:
一、将假期留校住宿的事实告知家长。(家长姓名:,家庭住址:,家长联系电话:、,学生本人电话:)
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服从学校管理,服从学校假期住宿调整安排。不从事任何违法、违纪活动,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
三、严格遵守《衡水学院学生宿舍行为规范》和《衡水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的要求,服从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管理,按照公寓中心安排调整宿舍。
遵守学生公寓作息制度,晚间按规定时间(女生21:00,男生21:30)返回宿舍;不带校外人员进入公寓,不留宿他人;不储存或使用易燃、易爆、强腐蚀性物品;不使用明火、违章电器(大功率电器);不烹煮食物;不私拉乱接电源线;不在宿舍内存放和使用大功率电器。
四、留宿期间,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遵守交通安全,注意人身安全。
五、离开学校,主动向本系管理老师说明情况并登记好离校时间。
六、不参与传销等非法组织,不参加未经批准的各类集会、游行。外出求职自行注意防止上当受骗。
七、合理安排学习、休息、娱乐时间,不以假期留校学习等名义进行谈恋爱 、玩游戏等无意义的活动。
八、留校期间,校外安全责任由本人承担。
九、若本人违反相关条款,由此引发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本表一式三份,学生公寓中心一份,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或组织活动的部门一份,学生本人一份)
学生假期留校注意事项
一、外出注意人身、财物、交通安全,防传销、求职骗局。
二、在校学习,合理安排时间,按时作息,不以在校学习、打工等名义,进行谈恋爱、玩游戏等无意义的活动。
三、学校组织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回家。当宿舍其他同学离校,宿舍只有一名同学(特别是女生)时,应告知宿舍管理人员,及时调整宿舍,避免一人住宿出现安全隐患。
四、不允许冒名顶替私自留宿学校,一经发现,取消留校资格。
五、不允许在教室内使用大功率电器,以免引发安全问题。晚上按时回宿舍休息,不要单独滞留教室(特别是女同学)。
六、外出尽量避免单独行动;夜间在校学习、生活期间,不要单独行动。
七、学校安排在南院小餐厅一楼,供应开水。
八、学校安排开放一个教室作为学生学习自习室,
具体地点和开放时段另行通知。
九、学生有事及时与辅导员或本二级学院值班老师联系(请各二级学院告知学生值班老师电话)。
学生紧急报警电话:安全处:6016067。
公安报警电话:110。
消防报警电话:119
学生处
安全处
201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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