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廉洁从政、从教,抵制商业贿赂,扎实推进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经学院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要求将学院列入治理商业贿赂重点的部门、岗位、人员签订承诺书。
一、列为重点的部门、岗位、人员为:从事教材、图书、教学仪器设备、物资采购管理、工程建设、修膳管理、招投标管理、房屋出租管理、大宗印刷品、资金结付管理等。
二、本人在从事学院上述商业性活动过程中,不收受经营者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以回扣、劳务费、咨询费、手续费、服务费、佣金、赞助费、科研费、有价证券等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接受提供经济担保、旅游观光、考察等财物和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行为。
三、在今后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严格遵纪守法,自觉抵制商业贿赂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做到清正廉洁。
部门、岗位:
承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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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员公开承诺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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