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教师是学校的未来,是学校可持续发展的脊梁。为了策应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对教师素质的需要,培养适应时代发展的青年教师群体,构建一支师德高尚、师能优秀的青年教师队伍,促进我校每位青年教师健康、充分、和谐的成长,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结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发展的要求和教师个体自主成长的需要,制定《洪泽县实验小学青年教师专业成长基本要求及考核办法》,旨在促进青年教师更好成长和我校师资队伍的和谐发展。
一、具体要求:
1.每周写一篇教学反思。
2.每月读一本推荐书刊。
3.每天读一篇教育教学文章。
4.每学期上一堂校级以上观摩课(校级指“共享课堂”)。
5.每年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及获奖论文各1篇。
6.三年内主持一项县级以上课题研究。
7.语文、数学、英语教师任教学生成绩良好;其他学科教师,所教学生参加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每学年至少一次获团体组织奖,或所指导学生一人以上获一等奖,或指导的学生的作品有1人以上在市级展出(演出)或刊物上发表。
8.外出学习、培训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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