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路政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全国“路政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交公便字[2016]45号)和省厅《关于深入开展路政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晋交路政发?2016?119号)精神,扎实做好各项宣传月活动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公路路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交公路发[2014]106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依法治路,保障畅通”为目标,以保障桥梁安全,以路域环境整治、落实治超联动机制和桥梁日常养护、定期检测为抓手,扎实推进路政宣传月各项工作。
二、活动主题
今年路政宣传月活动以“爱护桥梁、保障安全”为主题。
三、活动时间
5月1日至5月31日,为期一个月。
四、工作步骤
活动分三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5日前)
各单位要根据省局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操作性强的活动实施细则,做到有重点、有亮点、有措施,落实到有关部门并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活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集中宣传阶段(5月6日?5月28日)
一是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在路政办公区、办事大厅、收费站、超限检测站、重要桥梁周边及人员密集场所等地,采取悬挂标语、张贴宣传画、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集中进行宣传。
二是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通过本地区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介,播放宣传片、宣传标语,及时报道宣传月活动进展,进一步扩大宣传的影响力。
三是要积极开展“三走进”活动,广泛深入地普及公路安全保护法律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认同感。
四是要结合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加强公路桥梁安全运行公路的紧急通知》(交公路明电【2016】12号)的要求,认真落实桥梁安全保护区管理,深入推进桥梁风险专项排查和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大力开展公路、桥梁、隧道的安全保护工作,保障桥梁安全运行,用实际行动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
(三)检查总结阶段(5月29日?5月31日)
各单位要结合活动进展情况,及时组织好对活动的检查督导、经验总结、问题处理、改进方法等工作,并于6月5日前将工作总结和相关图文资料汇编成册,报送省局。
五、宣传的主要内容
(一)路政管理有关法律法规。
(二)公路桥梁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要点。
(三)公路桥梁周边及桥下空间安全管理要求。
(四)车辆违法超限运输对公路桥梁的危害及后果。
(五)晋公交管[2016]16号和晋公路政发[2016]229号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治超联动工作机制。
(六)车辆违法超限超载查处典型案例。
(七)路域环境整治的有关内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是全国、全省集中开展“路政宣传月”工作的第二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把路政宣传月活动作为提升路政管理服务水平的重要措施,合理安排宣传计划,确保宣传活动有声响、有成效。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合理有效的实施细则,落实宣传责任,保障宣传经费、明确专人负责,细化宣传方案、明确宣传重点,确保宣传工作有序开展。
(三)加强督导,确保实效。
活动期间,省局将在山西交通报、局门户网站等媒体开辟“路政宣传月”专栏,集中报道全系统活动开展情况,增强活动效果,同时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单位也要结合工作实际,强化对所属单位路政宣传工作督查。
(四)建档立卡,及时上报。
各单位要及时收集宣传活动中的录音、录像、照片等资料,建立台账,并及时将活动进展情况上报省局。上报材料力求形式多样、图文并茂,能真实准确反映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
《山西交通报》已为我局开辟专版集中报道我局宣传活动,分别是5月份的第二期(5月10日刊发)、第五期(5月20日刊发),各单位务必分别于5月8日、5月18日前将报道材料报送省局,报送情况及采稿数量将作为省局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路政管理方面的一项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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