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民警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篇1
黄超,男,汉族,1987年11月21日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二级警司,息县公安局长陵派出所民警。
自2012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黄超同志始终坚守在基层一线,扎根于群众之中,忠实地履行着人民警察打击犯罪、守护平安、服务群众的神圣职责,为辖区社会治安稳定、百姓安宁做出了重大贡献,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和各级领导的肯定好评,先后多次荣获“信阳市优秀人民警察”、信阳市公安机关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安全保卫工作“先进个人”、息县公安局“执法标兵”、“先进工作者”等荣誉。
扎根基层
2018年5月底,信阳市人民政府下发《全面禁止河道采砂的通告》,黄超同志接到领导安排之后,立即投入到淮河流域长陵段的禁采工作中,在打击禁采工作中,办理行政案件四起,行政拘留四人,参与配合县治安大队办理的刑事案件一起,有效的打击了辖区内在淮河流域非法采砂的违法行为。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黄超同志还利用自己人熟、地熟的优势主动参与带领县交警大队的同志利用一个星期的时间不休息,采取走村入户到人的方式,逐一进行排查,硬是在一个星期内把辖区内的103辆“黄标车”治理工作完成,受到了上级领导一致好评。
忠诚履职
2018年1月份,为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治安稳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国务院发布扫黑除恶专项的斗争的通知。为贯彻落实上级扫黑除恶专项的斗争精神,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稳定,黄超同志作为辖区的“老民警”,积极在辖区内开展工作,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内有人开设赌场聚众赌博,黄超同志立即向所领导进行了汇报,按照所领导的指示,黄超同志立即开始多方侦查,固定扎实证据。
护民平安
2018年2月16日夜里,黄超和同事在息县长陵乡老供销社院内一举将正在聚众赌博的宋某、时某丽、胡某珍等人当场抓获,黄超同志经过连夜突击审讯,宋某、时某丽、胡某珍等人如实供述出其多次在杜某军开设的赌场内聚众赌博。打开突破口之后,黄超同志和同事齐心协力攻难克坚,用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最终查实了杜某军、杨某平、李某英等人开设赌场和20多人参与赌博的违法事实,并对参与赌博的20余人进行了行政处罚,杜某军、杨某平、李某英等人因开设赌场罪已被息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该案件的成功办理,有效的遏制了辖区赌博的恶习,受到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无怨无悔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六年来,黄超同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克难攻坚、锐意进取,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根本宗旨,有力维护了辖区社会治安稳定。经过多年基层的磨练,他已成长为一名优秀基层民警,他将在自己岗位上继续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用实际行动诠释一名优秀人民警察的本色。
派出所民警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篇2
当前随着社会的迅速发展,突显出了公安机关的重要性,作为基层派出所的一名普通民警,只有做好本职工作,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全心全意的为人民服务,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意识,当好人民的公仆和勤务员,才能为保障社会稳定,创建平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体现人生价值,做到青春无悔。
同志12月参加雁塔分局户籍岗位练兵竞赛获第二名,1月被雁塔分局评为“为警清廉”先进个人,11月参加市局全市户籍民警岗位练兵比武决赛获优秀奖,1月被雁塔分局评为“十佳责任区民警”及优秀公务员,5月被雁塔分局评为大练兵比武竞赛优胜个人,3月被市局政治部评为市公安局“巾帼建功”先进个人,12月被共青团陕西省委评为陕西省优秀中小学法制辅导员。
同志在担任社区民警工作期间,坚持立足社区、以人为本,充分发挥警务室“防控、打击、管理、服务”的职能作用,在实现辖区“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受到上级领导和辖区群众的好评。她加强警务室的基础建设,将警务室设在居民小区门口,悬挂醒目标志,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感。她将主要精力、时间、责任都放在社区,分别建立了警务室工作制度、治安检查制度、案件回访制度,并坚持进行法制宣传、定期召开社区警务工作汇报会。为了更加广泛的联系群众,方便群众,她自费印制了警民联系卡发放群众,还在卡上印上了派出所的报警电话、警务室电话、个人联系方式以及派出所、警务室的方位图,让辖区群众感到民警就在他们身边。她扎实服务群众,做群众的贴心人,经常性的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常住人口的管理涉及到千家万户,群众中迁移户口等琐事时有发生,为了不让群众多跑路、白跑路、跑冤枉路,她经常不厌其烦地向群众解释、宣传有关政策和办理程序,受到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同志自受聘辖区翠华路小学法制辅导员工作后,深感肩负的责任重大。她经常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与青少年学习、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资料,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才能和业务水平。她还经常深入学校调研法制教育的现状,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在开展法制教育进校园工作中,她积极协助学校建立了社会综合治理的各项制度,积极参与学校开展的法制课活动,及时为学校提供法律咨询,依法处理纠纷,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在治理校园周边环境的工作中,同志做了大量的工作,使学校有一个安静的教学环境,并在学生上学、放学的高峰时段进行治安巡逻、维持秩序,得到学校和学生家长的赞誉。她待人谦和,能与群众打成一片,深受师生欢迎,12月被共青团陕西省委评为陕西省优秀中小学法制辅导员。几年来,在她与翠华路小学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有了明显好转,师生法制意识得到增强,综合治理水平明显提高,实现了该校零发案的目标。
为适应公安工作新形势的需要,同志一是思想求新,树立社区警务意识和理念;二是业务求精,把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当做提高自身素质的重中之重;三是服务质量求优,把群众满意不满意当做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
同志在兼任暂住办工作期间,她多次配合其他民警在暂住人口集聚区设立集中办证点,一方面方便了群众,使警民关系和谐化;另一方面加大了宣传力度,使辖区暂住人口及私房出租户主动配合公安机关管理。她总是热情接待每一位办理暂住证的群众,从未发生过群众投诉现象。
几年来,同志以她的勤奋、热情和优质服务赢得了群众的赞誉和支持,称她为社区情况的知情人,社区治安的牵头人,社区群众的贴心人。
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存
时间:2023-09-14 01:0:28精选机关党员个人党
时间:2023-09-16 23:0:06党员个人党性分析材
时间:2023-09-16 15:0:37机关普通党员个人党性分析
时间:2023-09-15 22:0:09